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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謝榮浤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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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記者謝榮浤/國會報導】

近期苯駢芘安全事件,從源頭油品、食品加工、餐飲通路到校園團膳,暴露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自主檢驗、異常通報、流向追蹤及資訊公開等環節仍有待精進。為廣泛蒐集各界意見,立委張雅琳和立委王正旭今(23)日在行政院通過《食安法》草案的下午,廣邀食品產業、學者專家、家長、學生及主管機關共同參與,針對我國食品安全治理制度提出改革建議,會後也凝聚四項共識,如建立24小時異常通報制度、提高大型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與監測責任、強化校園食材追溯及資訊公開機制,以及建立油品供應協調與應變機制。

(圖/謝榮浤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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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張雅琳表示,這次苯駢芘事件影響的不只是食品製造業,而是一路延伸至食品加工、餐飲通路、校園團膳及每一位消費者,凸顯食品安全管理涉及整個供應鏈,因此,如何在第一時間掌握問題批次、立即停止流通、通知下游業者及消費者,建立完整的風險預警及應變機制,是政府責無旁貸的重要工作。他強調,今天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食安法》草案,提出24小時異常通報機制,但檢驗機構的通報責任是什麼,誰來複驗?下架與上架的決策流程和依據、修法後中央與地方政府如何分工、如何落實,以及消費者和下游廠商如何有效追溯及資訊公開等面向,仍有許多制度問題需要深入討論,也希望透過此次座談會廣納各界建言,作為後續推動食品安全法制修正及政策改革的重要參考,攜手建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制度,讓國人吃得安心、買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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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王正旭表示食安的問題,就像他過去待在醫療單位一樣,每個醫療細節都必須嚴格的把關及要求,才能把病患照顧好。而安全的食品也一樣,必須每個步驟都要有嚴謹的要求,如果有個環節沒有做到位,就會發生安全的風險。此次油品事件,政府呼應國人對於食安的重視,今天也公布了食安法修正的方向,盼今天座談會大家能夠提供更多的建言,廣集各方面的意見,屆時在立法院審議食安法時,可以把大家的意見納入考量。食品安全的建立,不僅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更需要業者配合以及消費者的支持,相信在公私各方面的合作下,能夠讓國人有安心可靠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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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 吳熴裕教授表示食品檢驗制度應明確規範初驗、復驗程序與完成時限,並盤點具認證資格的實驗室量能,避免檢驗結果長期延宕。預防性下架也應建立在法律依據與風險評估之上,清楚說明適用條件、重新上架標準,以及冷藏、冷凍或即時性食品下架後的損失負擔與補償機制。此外,政府應明確定義「高風險食品」,並將GHP、HACCP、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及自主檢驗整合管理,要求業者依產品、原料與製程風險,具體訂定檢驗項目、頻率及理由,避免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流於形式。

與會專家代表指出,食品安全管理應集中在上游原料及大型製造商,要求業者依不同原料狀況,調整HACCP製程管制點,而不是等到產品超標後,再將所有責任及檢驗成本往下游轉嫁。一家業者如果供應全國近四成的產量,一旦製程失控,影響的就不是一家公司的產品,而是全國供應鏈。規模愈大、市場影響力愈高的企業,本來就應承擔更高的監測、通報及風險管理責任。

EdYouth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 陳胤嘉常務理事指出,平台部分食材來源僅登錄「環南市場」,面對市場內上千攤商,根本無法追溯實際供應來源。平台有欄位不代表資料完整,若沒有攤商、製造商、批號及三章一Q連結,食安事件發生時仍無法精準追查。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召集人 謝國清表示,目前各縣市公告方式不一,有些只公布學校名稱,有些列出供應商、品項及過去供應日期,但家長看完後仍不知道孩子是否受到影響、要不要就醫,以及學校已採取哪些措施。謝召集人建議,教育部應建立全國一致的校園食安公告格式,清楚說明健康風險、使用期間、下架進度、學生是否需要追蹤,以及家長下一步可以怎麼做,而不是只公布一串名單。

中華民國餐盒同業公會理事長 陳明信指出,過去,他們使用的皆為符合教育部規範TQP認證的油品,然而,油品出問題,他們得另尋供應商。目前,校園午餐供應人數接近200萬人,每日所需食用油數量龐大,部分大型油品供應商已表示無油可供,他憂心,開學後若每日所需數千桶食用油無法到位,校園午餐應使用何種替代油品,政府必須協助協調可行方案。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此次修法將從源頭管理、製程管理、異常通報、品質管理及數位治理五大面向推動十項制度改革,包括提高高風險食品業者自主檢驗頻率、建立特定食品業者自設實驗室認證制度、強化實驗室管理及異常通報義務,以及增訂第三方驗證機構抽樣與通報機制。林靜儀指出,未來檢驗機構只要依主管機關訂定的標準或參考值檢出異常結果,即應於24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及委託業者,由主管機關負責後續複驗、風險判讀及行政處置;檢驗機構不需判斷產品是否違法,也不會因後續複驗結果不同而追究善意通報責任。她也強調,修法將採風險分級管理,針對製程複雜、供應量大、市場占有率高,或少數業者即可能影響全國供應的高風險食品業者,要求提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提高自主檢驗及地方衛生機關查核的強度與頻率。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立即透過校園食材登錄平台通知地方政府及學校下架相關產品,並持續掌握校園團膳食材使用情形,確保學生用餐安全。針對與會代表提出校園食材登錄平台追溯資訊不足的建議,國教署表示,未來將與相關部會研議精進平台功能,評估導入產品QR Code、統一條碼等機制,強化食材來源、批號及流向等追溯資訊,同時兼顧學校行政負擔與實務運作,提升校園食安事件的追溯效率與應變能力。

今日會議最後有四項結論,

一、檢驗責任以大型上游業者為主 :提高自主檢驗與監測頻率,避免將重複檢驗成本轉嫁給中下游業者。

二、落實24小時通報,明確界定實驗室責任 :食品業者及檢驗機構發現異常應立即通報,由主管機關負責判定、複驗及後續處置。

三、改善食安資訊公開與風險溝通 :清楚說明問題批次、健康風險及因應措施,避免各縣市資訊不一造成恐慌。

四、協助合法業者取得油品、穩定市場供應 :政府應設置協調窗口,協助合法業者取得安全油品,穩定餐飲及食品產業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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