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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寮燃煤機組重啟引爭議 廖偉翔痛批環境部「缺席把關」:應建立最低環境檢核機制

麥寮燃煤機組重啟引爭議 廖偉翔痛批環境部「缺席把關」:應建立最低環境檢核機制

【廉政記者 謝榮浤/國會報導】

近期經濟部指示,因應國際情勢將重啟雲林麥寮電廠燃煤機組,立法委員廖偉翔今(29)日質詢環境部時指出,雲林縣在PM10、PM2.5及臭氧等指標上屬三級防制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應優先推動污染減量,質疑環境部在麥寮發電機組重啟一事上未發揮監督把關角色,恐淪為「事後監測、被動背書」。


廖偉翔說明,雲林屬PM10、PM2.5及臭氧三級防制區,依法應優先減污,但經濟部卻於2026年4月責成台電,短期調度麥寮電廠1號及3號燃煤機組。廖偉翔進一步表示,六輕周邊高暴露地區(如台西、麥寮)居民癌症發生率,較雲林其他地區高出1.29倍,已符合環境基本法第三條「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之要件,但環境部卻在重啟火力發電機組一事上卻未事先知悉,由經濟部逕行處理。


廖偉翔也提及,監察院早於去年即針對麥寮電廠1號機組延役案提出糾正經濟部,指出程序倉促、理由不符事實,且未充分與地方溝通,而今年重啟機組的決策,仍再度出現相同問題。


廖偉翔質疑,重啟機組的決策整體由經濟部主導,但卻無明確的法令依據,僅一紙命令即可重啟機組,但環境部有空汙法、環境基本法卻無法依法行政,即便兩部會法令有所扞格,也應跨部會協商,並且有責任參與評估環境影響、空污排放、居民健康風險及替代調度方案等,環境部部長彭啟明則回應,環境部的工作,就是做好空氣品質的檢測,將空污的影響降至最低。


廖偉翔強調,若老舊燃煤機組面臨延役、恢復調度或備轉使用,環境部至少應建立一套「環境檢核機制」,明確設定啟動條件,而非僅是事後監測。他直言,若缺乏前端把關機制,能源調度僅由經濟部單方主導,難以發揮環境部的監督功能,健康風險將由地方政府和居民全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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