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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中≠台獨 和平≠投降

抗中≠台獨 和平≠投降
摘要:抗中≠台獨 和平≠投降 不要為個人私利 撕裂台灣人民 台灣主權屬於誰?還是未定? 由歷史時間軸解讀不容扭曲之事實

【 政治組報導】

11∕13台灣民意基金會針對台灣人的統獨傾向做出民調,依照問卷分為五類。

(一) 堅持台灣獨立 23.1%

(二) 贊成但不堅持台灣獨立 21.2%

(三) 維持現狀 24.6%

(四) 贊成但不堅持兩岸統一 10.8%

(五) 堅持兩岸統一 3.1%

但結果產生不同的解讀。支持台灣獨立的說68% 表示不希望兩岸統一,希望兩岸統一的只有14%;支持兩岸統一的表示只有23.1% 堅持台灣獨立。但不可否認,雖然與台灣民意基金會(2024/12)所做的同樣民調相比,期盼「台灣獨立的」大幅下滑 7.5 個百分點,但就民調數據來看,不希望兩岸統一的遠大於希望兩岸統一的,確實是目前的事實。

之所以會發生如此各自解讀的情況,主要是沒有清楚定義「台灣獨立」和「兩岸統一」。希望以後的民調能清楚定義問題所在,才能真正反映出民意。

就「兩岸統一」而言,大家常說的「武統」及「和平統一」只是統一的過程和方法而非本質。由何種制度統一、統一後國號為何,白話文是「誰統一誰」,才是「兩岸統一」的根本。當然以現實面來看,反攻大陸是笑話,但是主張被統一就是廣義的投降派也是不可否認的。最近的「一國兩區」說法在網路上被攻擊,國人也大多數不支持,才有人出來解釋「一國兩區」是依據我國法令「一國」是中華民國,「兩區」是大陸地區和自由地區。讀者只能說請提出此論述的人記住以後不論在哪裡說到「一國兩區」,就要說清楚「一國」是中華民國。筆者要說的是贊成統一的大多數不是投降派。

就「台灣獨立」而言,「台灣獨立」是徹底毀滅中華民國,更改國號為「台灣XX國」,變更領土為台澎金馬;還是賴清德說的「我們已經獨立了。」。賴清德確實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民進黨所謂的「兩岸互不隸屬」論述,未說明是主權還是治權。以治權而言,確實是「兩岸互不隸屬」,但以主權而言,依我國憲法「兩岸主權皆屬中華民國」。賴清德身為總統,如果是故意放棄大陸主權不是台獨份子是什麼?筆者不知,讀者你認為呢?這可不可以說是「假抗中真台獨」?請讀者自評。但筆者只能說反對中共的人不一定是主張「台灣獨立」。

最後筆者要說「一國兩區」和「兩岸互不隸屬」兩種論述的高低,兩種論述都有未說清楚的地方。但「一國兩區」很容易被誤認為是投降言論,對在野黨是扣分不是加分。反觀「兩岸互不隸屬」在目前社會氛圍下很容易被人民認同,進而獲得選票,誰高誰低立見分曉。不過筆者只希望以後的論述能說清楚講明白,而非以似是而非言論達到個人或政黨的利益。

我國社會為了「台灣主權所屬」、「主權未定論」、「終戰」、「沒有臺灣光復節」、「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聯合國拒絕持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參訪及出席相關會議。」等事件或議題,各大名嘴、媒體、政黨、主張台獨人士,分別引用了「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來表述,藉此支持自己的論述。這些似是而非的論述,令人眼花撩亂不知所云。但是這些論述都忽略了,不論是法理或歷史事實證明,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二戰後光復臺灣。

會發生如此的狀態是這些人對「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之內容,因各自之目的而各取所需、各自表述。

讓筆者為讀者以歷史時間軸整理一下讀者就懂了。

1943年「開羅宣言」,明定日本需放棄侵略的土地,歸還中國。

1945年「波茲坦宣言」,再次確認「開羅宣言」內容。當時國際共識就是台灣、東北和日本在中國所有侵略所佔領的土地,還給中華民國。

1949年國民黨大陸失守,中華民國敗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1951年「舊金山和約」時,中華民國政府已到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成立,誰代表中國就有問題。

1952年「中日和約」規定台澎的居民是中華民國國民,進一步肯定台灣屬於中華民國。

由上述歷史時間軸讀者你看出什麼問題嗎?

首先第一要說的「開羅宣言」和「波茲坦宣言」都明定日本需放棄侵略的土地,歸還中國。當時國際共識就是台灣、東北和日本在中國所有侵略所佔領的土地,歸還給中華民國。但問題是二者皆屬宣言、公告性質,不是正式國際條約。1949年國民黨大陸失守、中華民國敗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所以 1951 年正式簽署「舊金山和約」時,中華民國政府已到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誰代表中國就有問題。法理上台灣歸誰確實沒有講清楚,留下爭論空間。但是 1952 年為了解決這問題,簽訂「中日和約」規定台灣居民是中華民國國民,明確肯定台灣屬於中華民國,台灣的主權當屬於中華民國。

再來第二要說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上表決通過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內容是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決定: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職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職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兩岸對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又有不同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為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國認為這決議沒有提到台灣所屬。筆者要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其意,我國取其字面意思。至於「聯合國拒絕持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參訪及出席相關會議。」問題,其實很簡單,聯合國根本不承認中華民國,當然不讓持中華民國護照者進入。(對於聯合國問題另有專文報導)

第三要說「終戰」、「沒有臺灣光復節」的言論,先要了解「終戰」,終戰一詞最早見於1945年8月日本昭和天皇向臣民頒布《終戰詔書》用詞,用意是掩飾「無條件投降」的敗戰屈辱。「臺灣光復」是以中華民國的角度來看,解除臺灣的殖民地枷鎖,主權回歸中華民國,自然是「光復」。身為中華民國總統的賴清德在正式場合卻採用日本殖民地觀點的「終戰」一詞取代「抗戰勝利」,甚至絕口未提「中華民國」。是否失格?請讀者自評。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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