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報導

制度保證取代口水保證:1.25兆國防特別條例的版本攻防與交付風險戰

制度保證取代口水保證:1.25兆國防特別條例的版本攻防與交付風險戰
摘要:1,總統府於2026年2月11日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賴清德表示盼農曆春節後立法院開議,儘速實質審議並通過行政院提出之「8年、上限新臺幣1.25兆元」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2,行政院草案名稱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採購項目類別、主管機關、經費上限(1兆2,500億元)、財源方式(含歲計賸餘或舉債等)與施行期間至「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規定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核定酌予延長(但不得新增採購項目)。 

責任主筆:本報國會聯絡組賴信宏

一、前言

1,總統府於2026年2月11日召開「國家安全不能等!支持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記者會,賴清德表示盼農曆春節後立法院開議,儘速實質審議並通過行政院提出之「8年、上限新臺幣1.25兆元」國防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2,行政院草案名稱為「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明定採購項目類別、主管機關、經費上限(1兆2,500億元)、財源方式(含歲計賸餘或舉債等)與施行期間至「中華民國一百二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規定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核定酌予延長(但不得新增採購項目)。 

3,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公開表示,國民黨團將提出自己的版本並與民眾黨磋商,主張將「對美採購合約須明訂交貨期程」等「保證」入法;並稱最終三讀通過者不會是行政院版本。 

4,民眾黨團對外表示同意行政院版付委、併案審查(但後續仍可能提出對案或修正)。 

二、這場攻防的真正焦點:不是「要不要國防」,而是「用什麼法律工具把交付風險與政治風險鎖進制度」

1,行政院版的制度邏輯是「用特別條例鎖定採購範圍與財務上限,給行政部門更大預算執行彈性」,並以「施行期間較長」因應跨年度軍購、商購與產製交付的不確定性。 

2,在野陣營(以傅崐萁發言為代表)的制度主張是「把交貨期程與美方優先序的承諾,以法律強制力綁住行政部門」,藉此把過去常見的「先付款、晚交付」政治風險,轉嫁為行政部門的法遵責任與可追究義務。 

3,因此,表面是版本之爭,實質是「把不確定性放在哪裡」:行政院傾向把不確定性留在執行面(行政裁量+年度預算管考);在野傾向把不確定性前移到立法面(條文承諾+法律責任)。

三,將「交貨期程保證」入法的可行性與風險(政策與法制角度)

1,可行性上限:可把「政府能控制的部分」入法,但難把「外國政府或國際供應鏈能控制的部分」寫成結果保證

(1) 行政院草案本身已明示,多數採購涉及對外軍購、商購,且可能受「國際區域衝突」影響供需期程,故採取「得延長、但不得新增項目」的設計。這等同立法上先承認交付不確定性存在。 

(2) 若在野版要求「必須交付於某固定期限」的結果保證,法律效果可能變成:期限未達成即構成違法,但行政機關未必有能力排除外部因素,將導致法律變成政治攻防工具,反而使採購協商與履約管理更僵化。

2,主要風險:把「採購管理的KPI」誤寫成「國際軍售體系可被我方單方強制的義務」

(1) 立法若寫成結果保證,後果不是更快交付,而是更高的違約、爭議、凍結與訴訟風險,甚至逼迫行政機關在合約談判時採取更保守條款,延長議約時間。

(2) 立法若改採「程序保證」與「透明管考」方向(例如:交付里程碑揭露、逾期風險報告、替代方案啟動門檻、國內產能替補計畫),則較能兼顧可執行性與政治問責。

四,可落地的折衷方案:把「保證」從結果保證改為制度保證,讓藍白有台階、讓政院能執行

以下做法多數可在不違背行政院草案精神下,透過條文或附帶決議補強,核心是「可稽核、可追蹤、可替代」。

1,「交付期程」入法的正確寫法:里程碑揭露+逾期處置,而非結果到期即違法

(1) 條文方向:要求主管機關就對外採購案,於簽約後一定期限內向立院提報「交付期程表與關鍵風險假設」,並定期更新。

(2) 逾期機制:若逾期達一定門檻,依法啟動三件事:第一,替代獲得途徑評估(國內產製、商購替代、分批交付);第二,預算移轉或分配調整方案;第三,對外協商與國際供應鏈風險揭露(但不涉及機敏細節公開)。

2,「優先序」入法的正確寫法:改成「我方必須完成的條件」與「我方必須做的管理行為」

(1) 將「確認列於優先圈」改寫為「行政部門應提出可受驗證之優先交付努力與成果指標」,例如:已完成的合約節點、已取得的排程文件種類、已完成的生產排程協調機制等。

(2) 以「可證明的努力」取代「不可控的承諾」,才能避免立法後變成政治口號競賽。

3,強化審計與績效:把1.25兆的政治爭議,導向可量測的財政與戰力交付

行政院草案已有審計依法辦理之規範,可再加上「專案績效指標」與「分年目標」,讓反對方較難以「綁樁」敘事一概否定。 

五,對台灣嚇阻與對外訊號的影響判讀(戰略溝通角度)

1,正面效果:總統府以高層記者會把「國防採購」拉回「國家戰略」層級,意在對外展現決心、對內形成政治壓力。 

2,負面風險:若朝野把論述焦點鎖死在「政院版不會過」「一定要改成在野版」,對外可能被解讀為台灣對重大防務投資的內部不確定性升高,進而削弱我方「可預期性」與「執行可信度」。

3,最佳落點:用「制度保證」取代「口水保證」

如果最後形成跨黨派可接受的管考條款與分年里程碑,對外訊號反而更強:台灣不只是願意花錢,而是用制度確保交付與戰力形成。

六,結論:三個可操作的判準,協助你快速判讀後續談判走向

1,藍白版本若主打「結果保證到期交付」,衝突會升高且修法成本大;若轉向「里程碑揭露+逾期處置+替代方案啟動」,則較可能達成交易。

2,政院若願意把分年目標、採購管理指標、逾期風險的備援路徑寫進條文或附帶決議,就能大幅削弱「綁樁」敘事,並給在野宣稱「把關成功」的空間。

3,真正的時間壓力不在「付委」本身,而在「何時形成可執行且可長期遵循的制度共識」。付委與否是程序事件;條文如何寫、管考如何做,才是決定交付與嚇阻效果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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